根据《广东海洋天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党组织(2025)6号)规定,经本人提出申请,党组织培养考察,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,支委会研究决定,拟确定区译茹等11位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征求党员、群众意见。
在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、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时间:从06月18日至06月25日止,共5个工作日。
联系人:胡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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